青岛出将实施五大举措 推进工业新兴产业发展
青岛出将实施五大举措 推进工业新兴产业发展 更新时间:2010-1-14 21:53:27 青岛市近日出台的 《关于推进工业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2010-2012年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四个新兴产业领域优先发展十大重点方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对此表示,新兴产业正处于发生期或成长期,比现有主导产业更需要人才支撑、资金保障和政策扶持。
为此,我市将实施五大举措,积极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引导新兴产业按照服务生产、服务消费的市场导向,依靠自主创新优势和现有产业带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一系列鼓励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我市将在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积极融入全国、全球新兴产业体系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同时,着眼于新兴产业链高端,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培育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新兴产业群。
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市将鼓励新兴产业的骨干企业面向国内外广揽人才,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产业化能力和品牌影响力;鼓励技术持有方以技术入股、设备入股等形式,与投资者建立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兴产业合作实体;充分发挥驻青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高级专业人才团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新兴产业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加强对新兴产业研发机构的引进;支持产学研合作研发产业关键技术,推动我国新兴产业自主标准体系建设;鼓励驻青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面向新兴产业领域调整优化专业设置,逐步形成适应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定制式”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定向招商和国际合作,加快形成新兴产业的规模优势。下一步,我市将以培养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体系为目的,吸引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投资研发生产基地,或以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等形式参与本市项目的合资合作;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专业展会,跟踪国际新兴产业技术发展动态。对我市优先发展的10个新兴产业方向,将组织专题推介会和产业链招商活动,促进国际合作,加快做大规模。
拓展新兴产业市场空间,倡导低碳经济和蓝色经济。我市将鼓励现有主导产业采用有利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支持新兴产业示范工程,在政府采购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优先采用新兴产业的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我市海洋资源优势,加强蓝色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技术储备。
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我市将完善新兴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民间资金和创业风险投资支持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条件,促进具备优势的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引导新兴产业特别是初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科学管理、诚信经营、勇创名牌的意识和水平;健全人才合理合法流动、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产业发展环境;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围绕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