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合理价格机制“保驾”
需要合理价格机制“保驾” 更新时间:2010-9-21 6:03:36 从单纯依靠输电,到输煤输电并举,以晋电外送为起点,中国能源输送格局将发生明显变化。不过,不论是输煤还是输电,其输送的载体目前都处于垄断地位,打破价格垄断、规范合理定价是当务之急。 铁路运力不足,用煤高峰期,煤炭运输往往受阻,从而增加运输成本,并进而影响到电力正常供应;而输电通道则取决于电网企业的建设,如果技术、规模不足以接纳新增电量,或者输送价格太高,大规模建设的坑口电站将面临和风电、光伏等同样的尴尬。 铁路运力不足使得单靠“输煤”的能源供应模式越来越不可持续,虽然我国铁路部门一直在加强铁路运力建设,但仍然跟不上煤炭运输需求的增长。我国铁路运煤量占煤炭总运输量的60%以上,占铁路货运总量的40%左右。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8月份全国铁路发运煤炭1.69亿吨,同比增加1829万吨,增长12.2%;其中,电煤发运1.18亿吨,同比增加1948万吨,增长19.8%。 由于铁路运力不足,部分地区的煤炭发运收费不规范,增收煤炭“点装费”,增加了煤炭的成本。据了解,过去某省铁路发运煤炭的点装费每吨高达上百元,直到该省一条运煤铁路主干道扩大运力后,点装费才有所下降。 输电自然能够避免上述铁路运力不足带来的额外成本,但电力能否顺利输送还要取决于电网的建设。在新能源领域,我国已经有失败的先例,大量的风电、光伏发电设施建成后,由于电网的制约而成为摆设。当前我国500千伏电网的经济输电距离小于800公里,还无法满足远距离、大规模、经济高效输送电力的要求。 要顺利实现电力从煤电基地到电力负荷中心的远距离输送,还需要加强建设远距离、大规模、低损耗输送电力的特高压电网。目前我国特高压输电技术已经取得一些成绩。1000千伏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已连续安全稳定运行20个月,累计输送电量超过160亿千瓦时。 国家电网不久前发布的《绿色发展白皮书》中,将输电视为继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之后的“第六种运输方式”。要使得这“第六种运输方式”更好地发挥作用,还需要有合理的价格机制做保证,既要保证电网公司的合理利润,促进其加强输电网络的建设,还要给发电企业足够的利润空间。 中电联专家建议,首先要加快改革政府核定发电电价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电量电价,解决目前政府定价带来的煤电价格倒挂、火电企业大面积亏损等矛盾。 其次,实施独立的输配电价。在电力规划中明确具体电网项目及时序的同时,还要具体测算规划期内分年度的输配电价水平,一并上报国务院审批。规划审批通过后,国家电价管理部门按期及时足额调整电价,确保电网合理收益。 此外,还要制定电网间电力、电量输送管理及定价办法,以促进跨省区电力交易;研究制定调峰、调频、备用、事故支援等辅助服务电价制度;推行联动的销售电价;研究建立与用电质量和发电上网电价联动的分类销售电价,优化销售电价结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