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时
对于伤者的抢救往往是人命关天
刻不容缓
但有的时候会
因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未明晰等情况
或大额费用一时难以筹集
而影响伤者的救治……
关键时刻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可以帮上忙!
案例一
5月6日,龙湾区
一电动自行车因道路右侧硬路肩
被临时停放的机动车占道
故借机动车道通行
大货车避让不及,发生事故
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夏某
受伤严重,被紧急送医
温州公安交警
在事故事实调查清楚的第一时间
为伤者夏某
申请了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截至目前,夏某已平稳度过七次手术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垫付26万余元
案例二
3月3日,文成县
苏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
途径峃口镇鱼局村地段时
车辆越过道路中间虚线
与相向遇紧急情况向左避让的
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苏某受伤严重
因苏某家庭困难,无力支付治疗费用
温州公安交警
及时启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垫付14.8万余元
最终让苏某转危为安
案例三
01月22日,瓯海区
黄某骑行二轮自行车行时
与一重型平板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黄某受伤严重
因黄某前期治疗费用庞大
伤者家属无法短时间内筹集资金
于是向交警部门提出启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温州公安交警第一时间
与医生核实伤者情况
经确认其伤情符合急危重抢救阶段
若不及时施救存在生命危险
便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并与医院做好工作接洽
治疗总费用69.3万余元
救助基金垫付25万元
关键时刻的救命钱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图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2017年至2021年6月,温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人数达到
630人
,救助基金垫付达到
4080万元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只要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符合: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等情况中的一项,即可发起申请。
申请方式
01线上申请
通过“浙里办”平台,完善信息并提交至处理该起事故的交管部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
登录“浙里办”
步骤二
在首页搜索栏输入“事故垫付”
步骤三
点击“填报申请”
步骤四
如实完善个人信息,并选择处理事故的公安交警大队
步骤五
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仔细阅读并勾选“本人已阅读”,点击“提交申请”
步骤六
提交成功
02 线下申请
为方便需要到交警各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进行登记的群众,在温州市交管局一至五大队、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均设有专窗办理。
市本级申办窗口联系方式
交管大队
联系方式
温州市交管局一大队
0577-56557678
温州市交管局二大队
0577-55583859
温州市交管局三大队
0577-56581532
温州市交管局四大队
0577-86200155
温州市交管局五大队
0577-88568119
▲点击图片查看申请流程图
基金属于“垫付”性质
并不是无偿给予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
是为了保证受害人
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
解决伤者的后顾之忧
不过
再完善、有效的救助制度
也只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补救措施
守法、文明出行,做好事前预防
才是远离交通事故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