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北京京都儿童医院超声科医生李某(化名)向媒体记者爆料称,有部分医生以其名义为上百名病患开超声报告,存在不合规情况。据李某统计,有上百名患者的报告均为他署名,“这些超声检查都不是我操作的,但报告上却有我的名字。”
报道中还提到,李医生所在科室只有两名超声科医生,这些“被署名”的报告也不是出于另一位医生。据他了解,其中有一个冒名医生是内科医生,另外的则是其他医院的超声医生,只不过进行了多点执业,可以在涉事医院进行诊疗服务。
“被署名”的超声报告单
如果李医生的统计属实,多达上百名患者的报告为“被署名”,可见冒名顶替的现象在涉事医院存在了很久。而
打着其他医生的旗号签署报告,已涉嫌冒名行医,对患者是一种误导和欺骗,对李医生的姓名权也造成了侵犯,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他就得凭空“背锅”。
由于牵涉患者的健康安全,医疗行业有着严格的从业要求,《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都对从业者的资质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提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报道中提到,李医生了解到,兼职的其他医院医生没有进行执业医师注册。而涉事医院调查后称,这些冒名的兼职医生有相应的资质。那么,既然有相应的资质,也符合多点执业的正当条件,为何还要冒用他人的姓名开具报告?抛开这点不谈,本医院的内科医生跨界到超声专业,为患者开具报告,同样也是违背了相关规定。
北京京都儿童医院 网络图片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医生发现被冒名之后,涉事医院并没有给出任何结果,最终他不得不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而媒体早先采访涉事医院时,医院的回应同样是,“这些事是不存在的,没有人用李某的名字写报告,也没有冒充他进行检查”。然而这一回应,很快就遭遇打脸。
该医院对李医生的投诉置之不理,对媒体刻意掩盖事实,到底是基于什么动机呢?
考虑到冒名的医生远非一位,并且既有本医院医生,也有其他医院兼职医生,那么是否存在这种可能——医院对此事自始至终都是知情的?而如果该医院知情不管甚至纵容冒名行医,那么医院也已明显违规。
目前,李医生已经以姓名权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医院撤销违法医学文书,消除影响并道歉。在冒名顶替被证实的前提下,撤销相关的医学文书,原本就应该是医院纠错的题中之义。但这样的诉求,还是得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可见医院对于这一冒名问题,并没有足够的解决诚意。
李医生已经以姓名权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安排本专业以外的医生进行诊疗服务,涉事医院被罚款5000元。这样的惩罚力度当然远远不够。因为
不具备专业资质的医生冒名行医,其危害远不只是侵犯了姓名权,也不只是误导患者,更是会造成重大的医疗安全隐患。
鉴于此,此事的处理显然不可止步于此。尤其是面对李医生和医院说法冲突的局面,对该医院在医生冒名行医中扮演什么角色,以及其他该医院的兼职医生到底有没有相关的资质,必须得有进一步的调查。
不管怎么说,医疗领域是矛盾高发的地带,诊疗服务的合规合法,必须有充足的保障。
(来源:光明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