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德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有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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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常用词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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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7月18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办理股票停牌;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太实业关于〈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17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兰太实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对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回复;2018年1月9日,公司股票复牌。2018年6月4日,公司因筹划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事项办理股票停牌。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太实业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调整方案及修订后的预案。2018年7月3日,公司股票复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报告期,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及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太实业关于同意注销内蒙古兰泰银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同意终止旅游项目的实施并注销兰泰旅游公司,现注销工作正在进行中。
上述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3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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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精细化工行业主要产品金属钠产品售价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氯酸钠产品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售价与上年同期有所上涨;基础化工行业纯碱产品售价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医药行业复方甘草片、苁蓉益肾颗粒受医改政策影响,售价与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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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季度,原盐、石灰石、焦炭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肉苁蓉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原煤受国家去产能政策及运费上涨的影响,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17.2%;甘草浸粉受市场招标价格上涨的影响,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1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涉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