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净博等人涉黑案件组织成员相关债权债务的申报登记和财产线索征集的公告
2019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巴彦淖尔市贾净博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已查明该组织自2007年以来,在巴彦淖尔市范围内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现根据中央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组织及成员的相关债权、债务申报事宜及征集其相关财产线索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3日。
二、登记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公安局扫黑办(416、417办公室),联系电话:13722197110、13284843110。
三、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
申报人与贾净博、李蕊、刘长江、韩勇、段宝、肖峰、刘钢、贾志军及内蒙古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泰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金凯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巨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巨盛数码电子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之间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货款、工资、借款、贷款以及其他原因形成的债权债务等)。
四、申报登记债权债务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报登记人为个人的,需要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登记人为企业的,需要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欠条、借据;协议、合同;银行交易明细;供货单据、付款凭证;债权、债务形成过程的书面《情况说明》;其它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4、提交证据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捺印。
五、申报登记债权债务注意事项
1.凡与上述人员及公司有债权、债务的个人及单位请及时进行申报登记。
2.凡贾净博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企业的债务人需主动上缴所借款项,债务人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进行登记。
3.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而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及时上缴所得财物。
4.凡持有贾净博、刘长江、韩勇、段宝、肖峰、刘钢、贾志军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公司财物的,需在2020年10月3日(登记截止日)前主动上缴。
5.公安机关负责本次债权、债务的申报登记,债权、债务的确权及处置以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为准。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如实、全面申报,未按时申报或者漏报的,公安机关将不再接受申报。对故意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六、征集财产线索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打财断血”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贾净博、李蕊、刘长江、韩勇、段宝、肖峰、刘钢、贾志军等人的财产线索,并依法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8日
来源:平安内蒙古
编辑:沐白
校对:马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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