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典型违法行为曝光7月11日宜宾正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频道:理财品种 日期: 浏览:0

为切实维护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无牌、无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日查获的部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川Q37***

被处罚人:吴某春

违法时间:2023年7月11日01时20分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大溪口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137mg/100ml

车牌号码:川Q52***

被处罚人:廖某全

违法时间:2023年7月10日22时08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北滨路与炳文路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86mg/100ml

车牌号码:川Q12***

被处罚人:吴某

违法时间:2023年7月10日21时01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正信路与长顺街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88mg/100ml

车牌号码:川Q7H***

被处罚人:张某洪

违法时间:2023年7月10日20时45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北滨路与炳文路

违法行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酒精含量:26mg/100ml

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赵某明

违法时间:2023年7月9日23时02分许

违法地点:珙县底顶路 (顶古村)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酒精含量:64mg/100ml

车牌号码:渝BQ2***

被处罚人:陈某富

违法时间:2023年7月10日12时26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353国道2434公里9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含),70%以下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

编辑:冯苗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

光学影像测量仪

自动测量

自动测量仪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