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典型股权转让及增资法律问题解析两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权

频道:理财会议 日期: 浏览:0

一则来源于网络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法律问题,存在多处很典型的对常识“误解”,以及盲目的的构想,结合提问给大家解析一下。

来自网络的法律提问

从提问情况看,题主对公司股权有自己的设想,但是并不了解公司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以及注册资本金的基本法律规则。

在看解析之前,请先行清空自己的理解。我讲四个问题,以供参考:

第一个问题:500万注册资本金下,60%的股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原理。

股权转让是原股东作为出让人和新股东作为受让人之间的交易,溢价转让也好,平价转让也罢,甚至0元转让,原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将受让股权的对价支付给原股东。简言之,股权转让款是给原股东的不是给公司的,就好比张三将一只鸡卖给李四,收钱的人是张三,不是那只鸡。题主如果把600万定位为股权转让款的情况下,公司一分钱都得不到。

(二)未实缴情况下,60%股权实缴问题。

根据题主的提问,可以判断股权转让时60%股权对应的300万注册资本金是没有实缴到位的。现实中这一部分实缴到位的处理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原股东实缴,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原股东将300万元实缴。实际操作效果是原股东将300万元以投资款的名义打进公司账户,然后以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原股东前期对公司的付出使得原股东获利300万元。

2、新股东实缴,此类又分两种情况,其一、股权受让对价600万元支付给原股东,新股东另外拿出300万元完成实缴。其二、股权受让对价600万元,但是鉴于原股东没有实缴,300万元支付给原股东。另外300万元,实缴到公司,算是为原股东完成使实缴义务。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没有“其三”把600万元全部打入公司?因为60%股东对应的300万注册资金是公司成立时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金额,这300万注册资本金在原公司章程中对应的出资义务就是300万元人民币。无论谁来完成实缴,都是实缴300万元就完成了法定出资义务。完全没有出资600万元的道理,实践中几乎就没有股权转让情况下还“溢价出资”的情况。简言之,股权转让可以溢价转让,但正常不存在也不需要溢价出资,新股东溢价进入的正常方式是溢价增资。

3、按照题主的设想,原股东不要钱,600万元都给公司可不可以?

这里的回答是肯定的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投资人之间怎么操作实际上都可以,但是这种做法可以用罕见形容。因为这种玩法不符合常理。其一、原股东操作这一套图什么呢,就是给新股东搭个运作好的平台自己就功成身退?其二、如果另外40%也是原股东持有的股权, 这个平台本来就是为融资准备的,原股东就只想出资200万元,注册资金定为200就可以了,另外300万留作增资扩股的空间。

如果非得按照题主的设想操作,600万元进入公司,300万元是注册资本金。另外300万元正常计入资本公积,是全体股东共同享有的权益。

第二个问题:增资仅针对部分股东,是否可行?

按照题主的设想,未来公司仅面向内部股东(这里可能是指向40%的原始股东)增资500万元。其可行性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设计及持有60%新进股东的意愿。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正常情况下,股东有按照实缴出资同比例增资的权利。如果没有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持有60%新进股东也不同意定向增资的情况下,这个方案根本不可能在股东会获得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法律上讲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要想这样操作,就要在一开始就对章程做出特别规定,按照公司法三十四条设计出部分股东的优先认缴权。亦或者虽未有预先设计好的规定,但能够让其他股东同意部分股东增资时的优先认缴权。

第三个问题:股权变动后,持股比例的计算。

持股比例只和章程中载明的出资额挂钩,和实际投入金额没有任何关联。

假设有股东以600万元取得300万股权。那么他的出资额就是300万元,另外300万万元不计入投资款,而是计入了资本公积,是全体股东共有的权益。按照题主的设想,如果完成增资后,持有300万元股权的股东没有参与增资,那么他的持股比例就降为30%。

第四个问题: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问题

前文讲到了,新进股东多拿出来的300万元应当计入资本公积,是全体股东共享的权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可以的,只要是完成正常税务处理后即可操作。但是题主想把这一部分变为部分股东的权益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有些异想天开。新进股东除非是钱太多损伤了大脑才会同意这种事情,别人把你的合法权益白白拿走你愿意?这个事情既不能像优先认购权一样可以由章程约定,也几乎不可能取得其他股东的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前面存在实质性的溢价增资,假设公司没有盈利也没有亏损,那么公司净资产值就是8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金对应的价值是1.6元。对原始股东讲,出资一元钱享有了1.6元的权益,对新进股东讲,拿出来2元钱,取得一元注册资本,享有1.6元的权益。那么新增的500万注册资本,恐怕至少也得按照1.6元增资,少于1.6元就是“侵占”了未参与出资股东的权益。正常没参与出资的股东不会同意,所以增资500万元,实际上可能至少要拿出800万元。

专业的问题就用专业的视角去看待,关注我,了解更多公司法律常识。

自动测量仪器

光学影像测量仪

上海光学影像测量机质量好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