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首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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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11月12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薛静涵 陈剑彬)11月9日,在城厢区雅迪电动车筱塘店购车的林女士顺利拿到新车行驶证、购车发票、旧车回收发票等材料,通过云闪付提交申请,她也成为莆田首位申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

当天下午,林女士在雅迪电动车筱塘店看中了一款价值1499元的电动自行车,在享受旧车回收补贴450元基础上,叠加300元政府补贴,她最终以749元的价格买下该车,相当于打了5折。“家里电动自行车已经用了3年多了,知道有这个补贴政策后我赶紧来选购新车,非常划算!”林女士说。

根据规定,消费者将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交售回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电动自行车取得行驶证,即可申请享受补贴。对购买新车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每辆给予300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每辆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一次补贴。

据了解,莆田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将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首期投入补贴金额超440万元。

为最大化便利群众换购电动自行车以享政府补贴,莆田市近期对电动自行车的申报流程、材料作出调整,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进入“以旧换新政府补贴-莆田专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银行卡、旧车行驶证(数字蓝牌电动自行车只提交《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承诺书》)、新车发票、新车行驶证、回收反向发票等证明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领补贴,无须上传交警注销证明。由电动车销售商家联合回收企业批量做好回收(注销)服务,消费者无需自己办理旧车回收。

“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补贴,极大激发了消费者的换车热情。”城厢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旧换新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车,一方面能加速淘汰老旧车辆、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消费升级、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来源: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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