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网讯(记者 杨西 储著坤)2006年用“钓鱼”手法盗窃财物,2011年刑满释放后不但不痛改前非,反而闭门苦练盗窃手法,自2015年6月以来,先后在市区多处老旧居民区盗窃财物,这位窃贼近期终于被金安警方抓获。
2016年12月25日,金安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市区球拍西路附近某小区一居民家中现金及首饰被盗,经查,2016年12月25日1时许,当事人卢某将家门锁好后离开,6时许,卢某发现放于卧室床头柜上的衣物及一女士挎包被人拿走后放在窗户外侧地上,衣服内的1500元现金及挎包内价值1万元的黄金首饰被盗,经现场勘查,作案手段疑似“窗口挑物”实施盗窃。经梳理串并同类案件,六安城区的老旧居民区、棚户区连续多次发生“窗口挑物”侵财案件,严重影响居民安全感,涉案价值较大,社会影响恶劣。
案发后,金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快速破案,挽回损失,消除影响。经过近一个月时间的细致研判、图像串并、综合分析,专案组成功串并案件20余起。侦查员克服老旧居民区视频监控配备不完善等客观因素,调取大量视频,通过海量比对,成功搜寻出嫌疑人,并对有此类作案手段的前科劣迹人员进行梳理摸排。
1月9日上午,专案组成功锁定汪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在城区长安厂家属区一出租房内将其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汪某自2015年6月份以来,先后窜至金安区十里铺小区、长安厂家属区、纸厂家属区、胜利小区、球拍西路老旧居民区,裕安区百合巷内、齐云西路沿路居民区、肉厂家属区等地,通过“窗口挑物”的方式盗窃室内财物,疯狂作案26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所谓“隔窗挑物”即嫌疑人趁受害人窗户未关闭,用长竹竿木棍等物品盗窃屋内财物。犯罪嫌疑人汪某在作案时候随身携带小剪刀、手电筒,锁定盗窃目标后借助竹竿、掰弯的衣服架等将财物挑出,作案时间集中在凌晨两三点市民熟睡之际,所选择的地点大多是老旧小区及棚户区。市民居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在贴身衣物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首饰,夜间睡觉时,贵重物品别放在床头柜等“眼头”上,应锁在柜中以及其他从外面无法看到的地方,当前春节临近,有些居民可能选择外出或长时间不在家,出门之前要将门窗关好,家中尽量不要存放现金以及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