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虚拟货币执法指引的一些知识点,和全国禁止虚拟货币支付条例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全国禁止虚拟货币支付条例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示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
虚拟货币如何进行交易的?
没有交易平台(网站)的时候,一般都是一手交钱,一手转币。
后来有了交易平台,可以在一些交易平台直接用人民币买卖虚拟货币的,操作起来类似于买卖股票。那时候国家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视为一种虚拟商品。后来,七部委出规定,禁止了人民币买卖虚拟货币。
现在需要把人民币先换成一种虚拟货币或是美元,然后才能到交易平台交易。
有些可能不方便说得太细,先说这么多吧。
如果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没有主权信用,该怎么办?
货币的本质是共识,而不是信用。只有本身没有价值的纸币才需要主权信用。
只要比特币的价值得到了共识,也就是人们都认为比特币有价值,那么比特币自然可以用于在价值交换中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作用。
和比特币很相似的一个例子就是钻石。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中华文化圈中,实际上钻石并没有作为一种稀有物品存在。我们的古语“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里的金刚钻指的也是工业用钻石。而随着西方文化的渗透以及戴斯比尔的宣传,现在中国也逐渐接受了结婚必须有钻戒这一风俗,而“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这句广告词也被广泛传播。
实际上钻石的价值也是来源于共识,戴斯比尔控制了全球的天然钻石。而人造钻石在硬度,透明度等特性上都可以超过天然钻石,但是现在却没有人使用天然钻石。
钻石有主权信用吗?有一天国家下令说钻石没有价值了,那你会相信吗?钻石有价值这件事已经得到了人们的共识,即使没有主权信用也不影响人们使用钻石进行交易。比特币也是同样的道理,只要人们对比特币形成了价值共识,那么比特币就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进行交易流通。
虚拟货币的项目方跑路怎么办?
2008年中,本聪提出了比特币的构想,2009年比特币正式诞生,在此后的10多年时间里,比特币一直出现在公众投资的领域中。也被很多人誉为错失的暴富机会,但是在2014年左右开始,很多打着区块链名义的山寨数字货币开始进入到了资本投资市场中来。
它们一开始就是冲着割韭菜和诈骗资金的目的,尤其是2016年到2017年12月之前的ICO狂欢,也是让很多普通投资者记忆犹新。当时非常火热的ICO乱象甚至于只需几页PPT就能够圈钱几千万美元,项目方跑路以及交易平台跑路的事件非常的常见。
在2016年以前,甚至于2017年以前,项目方跑路这种世界甚至于交易平台跑路都是投资者吃亏的,但是从2018年以后,监管方加强了对于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的大力监管,那么这个时候如果自己所投资的虚拟数字货币项目方跑路,导致自己手中的虚拟数字货币变成一堆不值钱的空气的话,是完全可以去报警的。
报警立案之后,人数达到一定的规模就可以进行资产的查封和最后的清算赔偿,并且虚拟货币的发行方将会以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进行数罪并罚,这都是有历史可循的。至于交易小平台跑路的话,一定要注意他们的交易平台项目,服务器要在国内,所以投资一定要认准国际或者国内的大平台。
总的而言,目前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市场还是比较混乱的一个前期红利期市场,投资者一定要谨慎投资,不可以一味的被山寨数字货币所吸引。总之天生不可能掉馅饼,一定要认清自己的基础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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