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建财务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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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建财务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本文目录

  1. 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会计事务所区别是
  2. 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可以做财务负责人吗
  3. 财务负责人可以做法人吗
  4. 公司董事或者监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吗

一、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会计事务所区别是

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会计事务所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业务范围: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会计代理、税务代理、财务咨询等服务,而会计事务所则更专注于审计、验资、评估等高端财务服务。

2.注册资质: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通常由具有会计从业经验的人员自主创办,注册资质相对较低,而会计事务所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注册程序,具有更高的注册资质。

3.责任承担: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责任承担范围相对较小,一般只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而会计事务所则承担更广泛的责任,包括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的责任。

总之,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会计事务所在业务范围、注册资质和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财务服务机构。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可以做财务负责人吗

1、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4、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5、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财务负责人可以做法人吗

财务负责人不可以做法人。财务负责人只是负责财务以及相关的经营管理工作。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的民事义务的组织。财务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代替法人行使法人赋予的一定权力。

四、公司董事或者监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所以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董事没有这方面限制,所以董事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调整。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

3、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4、组织领导,、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6、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7、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8、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9、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10、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11、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12、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14、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5、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6、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7、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8、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1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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