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可以运用于这个问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可以运用于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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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基金,债券基金追踪的是债券市场,比如国债,这类基金风险低,收益稳定,比银行定期好一点点,适合闲钱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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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基金,这类基金收益高,风险高,适合有一点点金融理财知识的人,是由基金经理选股,买入,操盘,来给你创造收益,涨和跌都波动很大,最好是闲钱,长期投资
5.QDII基金,这类基金往往是追踪美股,港股等一些海外股票,风险和收益与股票基金一样,长期投资最好,慢慢布局
6.私募基金,这类就不介绍了,小白也很少接触这些,我就不细说了
基金分类很多,每一个分类,收益和风险完全不同,选择合适自己的慢慢投资就好,我一般选择指数和债券
A、B、C、D类证券公司是什么意思《规定》设定正常经营的券商基准分为100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市场竞争力、持续合规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证券公司的评价计分,券商最高可获得140分的分数。同时,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B类BB级及以上公司的评价计分应高于基准分100分。
据了解,过去两年的试行期,我国BB级及以上公司评价计分均高于100分。
对备受关注的分类结果使用问题,证监会明确将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券商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同时,分类结果将作为券商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根据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券商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
证监会强调,依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分类结果仍不会对外披露,券商也不得主动对外公布分类结果,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业内人士对本报表示,《规定》的正式发布,说明分类监管试行两年来效果很好,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分类评价程序公开化、透明度得到了很大提高;强调了扶优限劣的政策宗旨,有效解决了“扶大限小”的问题;指标体系既进一步简化又提高了集中度;体现了鼓励创新的导向;在国际视野的监管比较中,也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周翀)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证券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证券公司分类是指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证券公司的类别。
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在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调整证券公司分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第四条证券公司的分类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
证券公司分类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证券公司分类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二章评价指标
第五条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证券公司对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管理能力。
(一)资本充足。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净资本以及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二)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体现其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三)动态风险监控。主要反映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及各项业务风险的动态识别、度量、监测、预警、报告及处理机制情况,体现其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管理能力。
(四)信息系统安全。主要反映证券公司IT治理及信息技术系统运行情况,体现其技术风险管理能力。
(五)客户权益保护。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六)信息披露。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体现其会计风险及诚信风险管理能力。
第六条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主要根据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成本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
第七条证券公司持续合规状况主要根据司法机关采取的刑事处罚措施,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监管措施及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章评价方法
第八条设定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基准分为100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市场竞争力、持续合规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证券公司的评价计分。
第九条评价期内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监管措施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按以下原则给予相应扣分:
(一)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每次扣1分;
(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在辖区内通报,责令改正,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谈话的,每次扣1.5分;
(三)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在全行业通报,责令停止职权或解除职务,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限制股东权利或责令转让股权的,每次扣2分;
(四)被采取公开谴责,限制业务活动,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暂停核准新业务或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申请的,每次扣2.5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被撤销任职资格的,每次扣3分;
(六)被采取警告行政处罚措施,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一定期限内市场禁入的,每次扣5分;
(七)被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业务许可等行政处罚措施,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永久性市场禁入的,每次扣8分;
(八)被采取撤销部分业务许可行政处罚措施或被刑事处罚的,每次扣10分。
证券公司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被直接采取上述措施的,按以上原则减半扣分,累计最高扣5分;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母公司合并评价的,子公司被采取的监管措施,按以上原则减半扣分。
第十条证券公司被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每次扣0.5分。
第十一条就同一事项对证券公司采取多项行政处罚措施、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按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但因限期整改不到位再次被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除外;就不同事项采取同一行政处罚措施、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应当分别计算、合计扣分。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6类评价指标存在一定问题,按具体评价标准每项扣0.5分。如已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按本规定第九条执行,不重复扣分。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以下条件的,按以下原则给予相应加分:
(一)证券公司上一年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或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二)证券公司上一年度承销与保荐业务、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或股票主承销家数或债券主承销家数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的,分别加2分、1分;
(三)证券公司上一年度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四)证券公司上一年度净利润为正且成本管理能力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五)证券公司创新成果评价期内在行业推广的,单项或累计最高可加5分。
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如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采取本规定第九条第(六)至第(八)项措施的,不适用本条第(一)至第(三)项加分。
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发生未履行上市保荐和持续保荐法定职责与义务情形的,不适用本条第(二)项加分。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按以下原则给予相应加分:
(一)公司最近2个、3个评价期内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达标的,分别加2分、3分;
(二)公司最近2个、3个评价期内未被采取过本规定第九条第(六)至第(八)项措施的,分别加2分、3分;
(三)公司净资本达到规定标准5倍及以上的,每一倍数加0.1分,最高可加3分;
(四)公司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达到规定标准2倍及以上的,分别加0.5分;
(五)净资本收益率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中位数以上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第十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落实专项监管工作情况,对证券公司的评价计分进行调整,每项最高可加或扣3分。
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可以申请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以下简称专业评价机构)组织专家对其专业管理能力、信息技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客户服务与管理水平、投资者教育等方面进行专业评价;专业评价机构可针对证券行业内发生的重大事故、技术故障、业务纠纷与客户投诉等情况,对涉及的证券公司进行专业评价。证券公司专业评价的标准和办法另行制定。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证券公司专业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评价计分进行调整,每项专业评价最高可加3分。
经专业评价机构评定,证券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技术故障、业务纠纷、客户投诉是由于证券公司管理不善引起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进行扣分。
第四章类别划分
第十七条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的证券公司,评价计分为0分,定为E类公司。评价计分低于60分的证券公司,定为D类公司。
中国证监会每年根据行业发展情况,结合以前年度分类结果,事先确定A、B、C三大类别公司的相对比例,并根据评价计分的分布情况,具体确定各类别、各级别公司的数量,其中B类BB级及以上公司的评价计分应高于基准分100分。
(一)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能较好地控制新业务、新产品方面的风险;
(二)B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较高,在市场变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
(三)C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其现有业务相匹配;
(四)D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低,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
(五)E类公司潜在风险已经变为现实风险,已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挪用客户资产、违规委托理财、财务信息虚假或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公司类别下调3个级别;情节严重的,将公司类别直接认定为D类。
第十九条证券公司在自评时,若不如实标注存在问题,存在遗漏、隐瞒等情况,将在应扣分事项上加倍扣分;自评时存在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报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将视情节轻重将公司类别下调1至3个级别。
证券公司未在规定日期之前上报自评结果的,将公司类别下调1个级别;未在确定分类结果期限之前上报自评结果的,将公司类别直接认定为D类。
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期为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原则上以上一年度经审计报表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分类按照证券公司自评、派出机构初审、中国证监会复核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自评。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情况,对照评价指标与标准,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及被采取的监管措施,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合规负责人签署确认后,将自评结果上报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二十三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在证券公司自评的基础上,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证券公司自评结果进行初审和评价计分,将初审结果上报中国证监会。
在初审过程中,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就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与证券公司核对情况,确认事实。
第二十四条中国证监会在派出机构初审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并确定证券公司的类别,于每年7月15日之前将分类结果书面告知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对其分类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分类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申述。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述后1个月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自评时隐瞒事项或者报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采取监管谈话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证券公司发生的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查、迅速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并记入监管档案,在此基础上对证券公司进行客观、公正的初审和评价计分。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充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以及证券公司分类初审的质量,是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考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公司监管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异常且足以导致公司分类类别调整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情况及时对相关证券公司的分类进行动态调整;证券公司也可以向派出机构提出调整分类的申请,经派出机构初审后报中国证监会复核确定。
上述分类调整属于调高证券公司类别的,证券公司评价指标应当持续6个月以上满足与调高类别相应的标准。
第六章分类结果使用
第二十八条中国证监会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
第三十条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
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主要供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对外公布分类结果,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控股的证券子公司,可以合并纳入母公司分类评价,母子公司合并评价的,母公司的分类结果适用于子公司。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是指净资本、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净资本/净资产、净资本/负债、净资产/负债等5项指标。
(二)成本管理能力,是指营业收入与营业支出的比例,用(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支出进行衡量。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什么是基金,和券商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
券商即是经营证券交易的公司,或称证券公司。在中国有中信、申银万国、齐鲁、银河、华泰、国信、广发等。其实就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代理商。
基金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
2、内容不同
券商就是从事投资中介的金融机构,比如买卖股票,期货等,通俗点就是证券公司,在此获得交易资格,实际的操作交易都是你自己进行,券商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一切交易都有它来负责,最终的收益就是扣除公司运作成本就是你的收益,在此期间你的钱支配权在基金公司手里。
3、性质不同
券商是指大家炒股需要在证券营业部开户才行,这些证券营业部就是券商的分支机构。较大的券商有: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广发证券等。券商是独立的企业,不仅从事证券交易,从中介赚取佣金,还从事新股发行的承销等业务。券商一般都有自己的研究队伍,并可以自营证券买卖。
基金是属于委托理财性质的团体,按资金规模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于人员开支和支付日常办公费用。余下的利润归投资者所有。基金的投资方向有严格的规定,一般只可以买卖股票和债券。
基金多少钱可以买?购买基金,起买金额分为两种:1元和10元起。不同的基金品种,对购买的金额有要求,风险程度也各不相同。
我用网络平台截取的起买金额图来介绍不同风险程度下的基金,具体起买金额请参照自己交易的平台:
低风险典型代表:货币型
起买金额:1元(见下图)
购买理由:灵活,便利。不同货币基金的收益率虽然目前在2%上下不等,但是这个产品目前稳定性很高,适合百姓流动性资金的要求。可以作为活期存款的替代型产品,兼顾了灵活存取和收益率相对理想的特点。
风险提示:货币基金不是真正的活期存款,所以如果需要大量资金的时候,务必提前根据交易平台的规则,计算清楚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可转出的时间,不要影响办事效率。
较低风险典型代表:债券型、FOF型
起买金额:10元(见下图)
购买债券型基金的理由:债券基金有风险,但是风险相对可控。因为其投资的标的资产均为债券型产品,所以稳定性较强。个别债券为了增加收益,会配置不超过20%的股票,风险就会加剧。如果A股市场整体稳定,债券基金无疑是一种稳妥的选择。投资者务必把投资期限拉长,短期投资的不一定有利。
购买FOF型基金的理由:投资基金的基金,操作风格四平八稳。但是遇到基金市场整体走势不好时,这种基金就不死不活,涨的不多,亏的不多,需要磨练性情和意志的投资者倒是可以试试。
风险提示:投资这两类基金时,最重要的就是需要耐心。
中等风险典型代表:指数型(宽基、窄基)
起买金额:10元(见下图)
购买宽基指数的理由:标的资产是沪深两市中的典型股票,虽然各家公司配置权重不同,但是持仓股票都有章可循。波动浮动跟随市场,只要对未来有一致的判断,就可以选择买入持有,等待市场缓慢上升。
风险提示:需要足够耐心,把投资期限拉长。根据短周期理论,每3-4年中,总会有起落,熟悉市场的前提下,就容易抓住节奏。
购买窄基(行业)指数的理由:与宽基指数不同,债基指数因为锁定在特定行业,购买的也都是该行业的龙头企业股票,所以整体走势上更加活泼,波动幅度明显高于宽基。投资中,需要把握好节奏。
风险提示:窄基指数很可能会和一些题材股挂钩,因此选择的过程中,不要盲目追逐短期热点和基金,避免热点褪去后净值大幅回落,难以再次大幅上扬。
较高风险典型代表:混合型
起买金额:10元(见下图)
购买理由: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持仓布局,弱市以稳定型产品为主,强市以进取型产品为主。符合大多数人投资习惯。
风险提示:因为持仓标的资产在布局中不能频繁换仓,因此难免出现无法准确踏准节奏的情况。所以,风险系数明显增高。
高风险典型代表:股票型、QDII型
起买金额:10元(见下图)
购买股票型基金的理由:相当于间接参与股市,,投资标的和持仓量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更多灵活性。最重要的是,股票市场参与门槛太高,选择股票型基金相当于退而求其次,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风险提示: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到来,股票型基金的风险会随着股市的涨跌幅度加剧。关注自己的投资风险永远比获取高收益更重要。
购买QDII基金的理由:QDII基金是国家批准的一些国内专业的金融机构,允许他们在国内发行基金,募集资金后投资境外资产。国内投资者通过购买QDII基金,可以用人民币间接持有境外股票、债券等资产,达到配置境外资产的目的。
投资QDII基金的优点:
分散资金风险,布局全球
投资标的丰富,除股票外还可以投资石油、黄金、地产等
可以投资全球优质的龙头企业
风险提示:普通投资者用人民币投资,机构投资者在海外投资时使用外汇。我们赎回时要拿回人民币,就需要再次换汇,如果遇到汇率逆差很大时,一进一出,钱就少了。还有一点就是申赎的时间很长,交易规则和海外对标,再倒换回国内,需要七八天时间,钱才回到自己的账户中。
特别说明:QDII基金也分类,这里没有特别区分,大家购买时自己区分即可。毕竟海外市场和国内不同,真的遇到系统性风险,股价跌百分之几十,都是正常现象。
债券型(QDII)
混合型(QDII)
股票型(QDII)
另类投资(QDII)最高风险
总而言之,基金是用于投资的金融产品,不是存款,因此亏损和盈利的情况各不相同。与风险等级、基金的操作情况、投资者的情况等,紧密相关。把握好自己的资金量,想清楚自己能不能承受风险,再选择适合的基金进行投资。总体来说,基金是普通投资者间接参与资本市场的理想工具。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