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电子商务公司股东协议书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并非本人签名的股东协议书是否有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电子商务公司股东协议书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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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本人签名的股东协议书是否有效?支付宝的最大股东是软银吗股东之间出现股权争议,该如何解决?风投投10%股权,原来的股东如何分配?并非本人签名的股东协议书是否有效?不是本人签名的股东协议,如果股东确实履行了投资入股的手续,实际向公司汇款投资,当然视为股东协议有限,这叫做事实追认导致法律行为生效。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股东协议一般形成,就具有法律效力。后面就是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了,把公司干到李嘉诚,王健林的程度,最起码也得干成马云公司,然后再谈分股撤资的问题,如果刚投资入股,就要撤股撤资那等于是血本无归。只有有度量有涵养的人才能容天下万物,才能干出成就来!
支付宝的最大股东是软银吗支付宝的最大股东当然不是软银公司,现在支付宝是蚂蚁金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蚂蚁金服公司是纯正的内资企业。下面来分析一下。
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是软银公司
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是软银公司,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软银公司占有阿里巴巴的股份总额为25.9%,按照现在价格测算,大概市值是1074亿美元。第二大股东是雅虎公司的继承企业阿特巴,持有9.4%的股权。第三大股东就是马云,占有6.2%的股权。从这个股权结构可以看出来,阿里巴巴的大股东是外资,软银公司是最大的股东,而雅虎是第二大股东,这两大股东占有股权很大。阿里巴巴的管理架构上面采用了同股不同权的决策管理方法,阿里巴巴管理上面还是马云团队说了算,软银和雅虎只是跟着分红,话语权较小。
支付宝是从阿里巴巴拆分出来的
支付宝原本也是阿里巴巴旗下的子公司,支付宝的拆分成为独立的内资公司,实际上是分成两次进行的,而且后来也是经过了大股东的认可,为了适应当时国家政策要求进行的。
第一次股权变更是在2009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1.67亿收购支付宝的70%股权,这时候支付宝的股东结构是这样的:AlipayE-CommerceCorp持股30%;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70%。2010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亿收购了其余的30%股权。这样,支付宝的全资控股股东就从AlipayE-CommerceCorp变成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是马云和谢世煌,马云持股80%,谢世煌持股20%。这两次交易总共花费了3.32亿元。这次交易当时引起了一些争议。
第二次交易是在2011年7月29日,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三方,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给予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
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IPO价总市值的37.5%,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这是当时支付宝为了拿到牌照必须要变成内资公司的要求,这样做马云也对阿里巴巴做了相应的补偿,也就等于是给予了软银和雅虎两个大股东有了相应的补偿。
支付宝公司现在是蚂蚁金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支付宝在大股东达成协议以后,从阿里巴巴拆分出来后,又经历了股权变更,现在支付宝公司是蚂蚁金服的全资子公司。
现在蚂蚁金服公司的最新股权比例是由杭州君瀚公司和杭州君澳公司,社保基金理事会,人寿保险等作为大股东的。其中杭州君瀚公司和杭州君澳公司持股比例达到了76.43%。
杭州君瀚公司和杭州君澳公司是由马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的阿里巴巴骨干员工等组成的投资公司,这样可以适当分享支付宝公司发展带来的好处。
综上所述,现在支付宝公司没有外资股东,是纯正的内资企业,是蚂蚁金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蚂蚁金服公司是由马云等阿里巴巴骨干员工以及社保基金,人寿保险等作为股东的纯正的内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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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出现股权争议,该如何解决?企业初创时期,设计一个合理的股权架构,对于日后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想要避免股权纠纷,要抓住一个核心,就是公司控制权,再设计股权结构的时候,股权结构要简单清晰,有一个核心股东,不要设计成股权均分的方式。
有限公司是人合性的公司,在设计股权时要考虑股东资源互补,人比钱重要、能力比人脉关系重要,要综合考虑股东的能力、贡献、投资的金额等来确定股份。
在股权设计的时候还要考虑预留未来可能发生的员工股权激励、融资等份额。
另外,在企业初创时期,公司章程的制定十分重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的表决权、利益分配权、股权的转让、股东资格的继承等等股东权利,帮助解决股东纠纷,如果提起诉讼,也有据可循。
建议在企业初创时就咨询、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帮助解决股权设计的问题,防范股权纠纷风险。
风投投10%股权,原来的股东如何分配?风投进入有两种方式,增资扩股(新股)和老股转让(原股东给风投转让股份)在风投进来之前,公司的股权架构必须是合理的,何为合理的?1、公司有一个大股东,这个大股东也是公司的创始人,而且是主导的创始人,一般占股70%左右。
2、另外还有联合创始人,合计股份30%左右。
3、有期权池,用于对未来核心员工和骨干的股权激励,15%左右。
第一步股权架构创始股东持股70%,创始团队持股30%
第二步建立期权池创始人持股降为59.5%,合伙团队持股25.5%,期权持股15%
第三步引进风投,风投持股10%,进行增资扩股,原股东持股同比稀释投资机构投资公司的时候,增资扩股是最常用的方法,老股转让少用,机构投资是投给公司用于发展公司的,不是给到股东个人套现的,只有极少数情况下会用老股转让的方式。增资扩股是常用的方法,以上的具体股权比例的数字仅仅作为参考,每家企业的情况不一样,都可以上下浮动,只要保证原则不变,有一个主要的创始人,是项目的发起人,也是领导人,出钱又出力的,合伙创业,初期总会有两个联合创始人加入做事情;
另一个期权池,股权是用来融资、融人的,股份和钱总有一个要给够。
有了以上三个架构后,风投才会投资企业,一家股权分配不合理的企业,风投是望而却步的。因为太多的例子说明不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创业分裂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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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关于电子商务公司股东协议书和并非本人签名的股东协议书是否有效?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