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批事项。
自2022年7月1日起,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任职核准与事项审批。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依法依规任用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备案程序。申报设立的,应当在设立申报中提供拟任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申报变更的,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将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拟任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逐级报县(市区)、市、省三级监管部门备案。
来源: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