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开始受理投资者申请 新业务轮廓清晰展现
融资融券开始受理投资者申请 新业务轮廓清晰展现 更新时间:2010-3-25 0:51:09 新华网上海3月24日电题:融资融券正式开始受理投资者申请 新业务轮廓已清晰展现 新华社记者杨毅沉 从3月24日起,部分首批融资融券试点证券公司已经正式开始受理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业务申请。根据目前进度,业内人士预计在未来一至两周内试点券商就能开出融资融券交易第一单。在新业务即将正式推出之时,此前对于中国投资者较为陌生的融资融券已经展现出清晰轮廓。 短期内将开出融资融券交易第一单 50万元或为投资者最低门槛 在上周五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融资融券首批6家试点后,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已经转移到何时才能参与新业务上。根据记者在上海几家首批试点证券公司了解到的情况,虽然证券公司开展新业务与投资者参与新业务的热情都很高,但在开出融资融券交易第一单之前,双方仍需完成众多准备工作。 对于试点券商来说,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并在变更后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成为重中之重。获得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只有在取得了新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才能及时启动融资融券业务。24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已完成融资融券业务的工商、监管报备工作,并正式开始受理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业务申请。而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目前也正在加快完成上述工作。 而记者从国泰君安证券获悉,短期内待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后,该公司即开始受理客户融资融券开户申请,预计很快就能开出融资融券交易第一单。 而对于希望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来说,在一般情况下,试点期间申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满足在该券商开户时间不少于18个月、账户资产总额不低于50万元的要求。记者此前探访上海部分试点券商营业部时还了解到,客户须在此前开户的营业部申请,才能开设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除了交易时间与资产门槛的要求,试点证券公司在业务初期都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光大证券将针对客户提供的征信材料给予适当的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给予客户信用级别,信用级别与初始保证金比例、融券上浮保证金比例、授信系数挂钩,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而上海另外一家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部负责人也表示,该公司将从投资者此前的交易习惯、交易规模等方面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试点阶段业务规模或在500亿元以下 融资交易规模将占相当大部分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中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融资融券试点在推出初期的业务规模引人关注。在首批6家试点公司中,海通证券和光大证券已经分别公布融资融券试点阶段的业务总规模,分别达到80亿元和50亿元。 此前,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严格要求试点券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其中用于融券业务的自有证券必须是金融资产科目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下的标的证券。 对此,中国证券业协会专业评价委员会专家、东方证券融资融券业务总部总经理刘毅对记者表示,根据首批试点的净资本金规模估算,融资融券业务初期总规模在500亿元以下。 而从融资、融券两种交易看,相对于可以利用杠杆借钱买入证券的融资交易,可以从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空的融券交易的规模可能较小。徐浩明认为,目前监管部门对用于融券的券源有严格的规定,试点期间,证券公司只能将自营证券中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作为融券券源。从目前首批6家获批试点券商的情况看,融券业务的规模并不大,对市场影响有限。而刘毅也表示,在业务试点阶段,融券规模由于券商持有的自由股票不多,可能会较融资的规模更小。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证券行业首席分析师梁静表示,从未来业务的实际情况看,在融资融券试点业务中,融资规模要占相当大一部分。 不过,徐浩明也向记者透露,根据光大证券对客户一对一的融资融券意向摸底调查,目前的融资融券规模基本能满足公司客户的融资融券需求。而刘毅也表示,作为下一批后备试点券商,东方证券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也基本上能够做到平稳推出。 “后续梯队”忙增发扩充资本金 未来将成证券公司常规业务 在第一批融资融券试点公布后,证监会表示,首批业务试点启动后若运行正常,将分期、分批扩大试点范围。届时,已经申请过试点资格的东方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与华泰证券等5家证券公司若符合试点条件,将直接成为第二批试点证券公司。 而除了上述5家公司,目前已经上市的几家证券公司也摩拳擦掌,欲及早进军融资融券业务。3月24日,东北证券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同意设立融资融券部。虽然该公司2009年末净资本仅为22.77亿元,但根据此前的配股融资方案,预计东北证券若按计划募集到不超过40亿元资金后,净资本指标将达标。而国元证券在去年11月完成定向增发募资近百亿元、西南证券提出定向增发募资不超过60亿元,也都被业内看作上市券商为未来获得试点资格的必要准备。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达到50亿元且自有资金占比较高、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在A类以上,成为融资融券试点准入的硬指标。不过证监会1月22日也表示,未来试点将有序推开,使之逐步成为证券公司的常规业务。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融资融券业务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显得较为陌生,很多投资者对杠杆交易不了解,但如果证券公司在投资者门槛、风险防范教育、客户筛选上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是可以将非理性与不成熟的投资者挡在过度投机交易门外的。在投资者熟知融资融券业务规则、交易细节、投资心态,且投资手法适应新业务的时候,是可以找到平衡点来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