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类信托一年增长24.29%这一情况为何引发高度关注?
2018年以来,信托业“去通道”取得成效显著,通道业务规模也自2017年末的高峰迅速下降。然而,与此同时,融资类信托业务体量迅猛增长。尤其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之下,仍有个别公司大举逆势扩张,其间隐藏积聚的风险不由引人忧心。
主动管理类信托贷款系融资类业务的主要表现形式。在过去的一年中,其增长速度甚至高于通道业务收缩速度。
那么,融资类业务迅猛增长隐藏了哪些风险呢?
在2019年底召开的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监管人士明确指出,信托公司现行的融资类业务模式混淆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界限;异化了信托计划,产生了“刚性兑付”;扰乱了市场氛围,形成了“声誉风险悖论”,使投资者教育走向了相反,最终扰乱了金融市场乃至社会稳定。
具体来看,当前融资类业务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层次:
其一,信托资产的次优性。信托资产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或不能投放的领域,或者是不满足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等传统渠道融资标准的市场主体,或者是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金融监管或宏观调控密切关注的领域。
其二,风控管理的相对粗放性。信托公司风控能力普遍相对较弱,一旦出现尽职调查疏忽、投后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很有可能要承担赔付责任,这也是刚性兑付迟迟难以打破的重要原因。
其三,抗风险能力的相对薄弱性。信托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本就比较薄弱,如果信托风险项目出现集中兑付压力,将对部分信托公司的风险抵补能力造成很大冲击。
归根结底,信托行业目前的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结构和业务增速并不匹配。
接下来,如何强化融资类信托业务的风险防范成为关键。
首先,信托公司要区分主动管理业务和主动管理能力。银监部门一直倡导信托公司提高主动管理能力,但如果在在主动管理能力未提高的情况下大举扩张主动管理业务,反而是对转型发展方向的误读。
其次,信托公司要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建设。要不断完善前中后台分工合理、有效制衡的管理体系,督促中后台管理部门认真履职,严禁为拓展业务倒逼风控部门放松风控标准;要加强对前台营销业务团队的管控,前台业务团队是信托公司的一部分。
再次,信托公司要合理控制并逐步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另一方面,也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开展非标债权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