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虚拟数字货币有价值和虚拟数字货币有价值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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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存在的意义
虚拟货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
比特币、数字虚拟货币究竟创造了什么价值,疯狂背后是是什么?
银行记账方法存在巨大的不合理性最常见的模型:贷款修路,收费还款(示意图如下)。
假设政府贷款1万亿建设高速公路,公众(修路企业和员工)合计获得1万亿收入。
建成后(收费还款),政府分20年连本带息付给银行,每年要收取约1000+亿过路费。10年时间,公众赚取的劳动收入全部被银行收回,但政府(公众代表)依然欠银行5000多亿贷款。公众要继续还款只能贷款还贷款。当然很多人说实际市场很复杂,但当你就揪住一点,你会发现这个账早晚会出现严重不平衡。即除了银行之外,所有市场参与单元(政府、企业、个人)都欠一屁股债。要让账目保持平衡唯有订单增速始终保持在5%(比银行贷款利息增速快)以上,但实际订单增速不可能永远保持5%以上的增速。
比特币等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记账思路。
公众打1万亿数字白条(编码),给政府纳税。政府直接以公众的白条支付高速公路建设款。按照这种方式,高速公路建成,并不会形成1万亿负债(本息合计要还2万亿),没有负债,自然就不需要收费还款。不需要收费还款,公众因为修路获得的劳动收入就不会被债务吞噬掉。同理,高铁、电力、石油、煤炭......都是这种逻辑。公众以白条直接授信政府,在以劳动赚回自己发行的白条,建成无需要收费还贷的基础设施。对政府和公众都是重大利好。而对银行而言则是被去掉(传统中介)。
数据,所有市场参与单元负债,我们到底欠谁钱?中央政府: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中央政府债务余额报12.8932万亿元人民币。地方政府: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0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3322亿元,专项债务61384亿元;政府债券147448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7258亿元[③]。中国制造/国企:财政部12月22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截止11月末,国有企业负债总额首次突破百万亿关口,达到100.08万亿元。而2016年全年的负债总额为870377.3亿元。地产商:中国前首富王健林负债4000+亿,并疯狂甩卖资产还债事件,已经清晰表明地产商光鲜资产背后是巨额负债。居民:然而截至2017年5月,央行公布的境内居民住户存款总额为62.6万亿。境内居民人民币贷款已经从2010年的8.8万亿飙升到现在的36.4万亿元。把境内居民的人民币存款减去住户的贷款后发现,中国人手里已经没有大量存款了,全国居民净存款仅剩26万亿!人均不足2万。看似很合理的资产负债平衡表记账方式。当它把所有市场参与单元变成了债务人(穷鬼)。他的合理性真的还那么充分吗?实际美国这个问题更加严重(感兴趣自己查,美国人、美国政府理论上已经破产),因为美国市场经济存续时间比我们更长。一个把世界上具有最强创新能力,最强军事能力,最好教育体系,最佳民主体系的世界一哥搞成破产国家的记账方式,它的合理性还那么充分吗?
引发大家从仰视到平视,再到鄙视银行系统,就是比特币的价值所在。至于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被传统诋毁,被各国政府如过街老鼠般碾压,只能说传统思维还十分彪悍,就如同文艺复兴之中的宗教势力,吓得哥白尼快死了,才敢拿出《日心说》,委托朋友发表!如果你打算拍砖,请先回答上面的问题,都是债务人,到底我们欠谁钱?请问虚拟货币还有优势空间吗?
虚拟货币交易用中国法律法规来衡量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用投资价值来衡量属于投资陷阱。
比特币、环保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在中国是违法违规行为。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9年,深圳市和上海市也下发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和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相关监管部门一共关闭了境内新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6家,分7批技术处置了“出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03家、2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微信和支付宝共关闭支付账户将近万个。此外,指导微信平台关闭了约300个可以连接到炒币服务上的小程序和公众号。
当然,对于某些“币圈”颇有“名声”的虚拟货币交易网站,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也将立即予以处置!
虚拟货币在中国仍会被严打严禁
需要强调的是,区块链并不等于虚拟货币!
上述人士强调,“目前关于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的推广宣传活动都是违法违规行为。虚拟货币在中国仍会严打严禁。”
具体看,未来将从两方面展开工作:
一是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以区块链开展的各类非法集资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组织各地开展清理整顿。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ICO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其死灰复燃。
二是扶优汰劣,引导区块链在支持实体经济的难点、痛点方面发挥有益的作用。关于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推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将是下一步工作主要遵循的方向。
从目前情况看,社会各界对虚拟货币或是以虚拟货币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共识正在进一步加深,包括刑事手段的介入以及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会进一步加强。
事实上,当前对于境内交易场所管控的非常严,各地都已建立了技术搜排的系统,部分地区金融办和应急中心也建立了实时技术接口。应急中心会定期搜排本地存在问题的网站,即刻发现,即刻处理。
就支付环节而言,支付宝和腾讯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团队,定期搜排,将不断加强此方面的技术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借区块链炒作的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主要在境外。对于交易市场在境外的情况,该人士表示,期待在虚拟货币领域建立监管协同机制,但由于各国监管“水位”不同,也需要一定的过程。不过,基于保护境内投资人的角度,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管控措施。
最近都在谈数字人民币,想问下数字人民币有没有投资价值?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得,我明确地告诉题主朋友,数字人民币是不可投资的和不被允许投资,也不具有投资价值,它就是跟现在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一样,只是一种货币符号。
数字人民币与现在流通的人民币一样,都是充当支付工具,央行不允许投资,也是不能投资的,现在只是处于试点阶段,看看人民在使用数字货币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或者需要改进的地方,其实际就是人民币的价值符号。
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是有国家信用作后盾的,而比特币只是一种用来投资炒作的被人们认定的一种价值属性,它没有国家信用作后盾,不可能将数字人民币一样具有强制性或有偿性。数字人民币不允许炒,它也不可能象比特币一样价格会随时大起大落。所以数字人民币不具有投资属性,也投资价值。有的只是与人民币一样受货币供应量和物价涨跌水平来影响其价值的。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虚拟数字货币有价值和虚拟数字货币有价值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