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民最看不惯三类侵权行为
基民最看不惯三类侵权行为 更新时间:2010-3-14 0:01:44 一年一度的“3・15”又要到了,根据本报平时收集的基民在日常投资中所遇到的侵权问题,归纳起来投资者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以往申购基金时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或后端收费,但现在许多基金却只推前端收费了,基民认为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了损害;二是一些基金成立以来从未分过红,成为当之无愧的“铁公鸡 ”;三是基金经理频繁跳槽,让冲着明星基金经理而买进的投资者,最后只能大呼上当。 当基金公司出现上述侵权行为时,投资者能得到的往往只有一纸例行公告,更没有人为此负责,“以持有人利益为核心”似乎已经沦为一句口号。在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维权是何等的艰难!认清哪些基金公司常干出侵犯投资者权益的事情,有利于大家在选择基金时规避相应的风险。 后端收费模式:选择权被无端剥夺 后端收费模式为持有人付款方式的选择之一,但目前市场上仍在推后端收费的越来越少。这使得投资者不论长期持有还是短期申购,只能“主动挨宰”。在此情况下,管理层已经制定意见稿建议推行后端收费模式,但目前来看,响应者寥寥。 管理层措施: 2009年10月12日,为维护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健康发展,证监会起草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其中,第二章第六条对于投资者购买基金的收费标准做出引导性建议,指出“ 认购费和申购费可以采用在基金份额发售或者申购时收取的前端收费方式,也可以采用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的后端收费方式;基金产品同时设置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前端收费的最高档申购费率应低于对应的后端最高档申购费率;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选择后端收费方式的投资人根据其持有期限适用不同的后端申购费率标准。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费用”。 不难看出,管理层此举在于鼓励发展后端收费模式,并且引导投资人培养长期投资理念。记者随机采访了10家大中小型基金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后端收费的情况,结果不尽人意。其中,5家基金公司旗下没有基金开设后端收费模式,4家基金公司旗下各有一只基金具有此项模式,另有2家基金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允许后端收费。这些允许后端收费的基金大都具有两个共同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