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已经到了需要控制规模的地步。
5月12日,界面新闻记者获悉,能源局日前下发了《关于报送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规模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在本地区 “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提出分解到2017-2020年各年度的可再生能源(包括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不含水电)电力建设规模方案,包括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建设类型和建设布局。
该《通知》提出,除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和沼气发电,不受各地区年度新增建设规模限制外,其他类型一旦确定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各省(区、市)不得超规模安排建设项目。
“如发生超规模建设,则超出部分由本地区承担解决补贴资金的责任。”该通知指出。这意味着,超出年度方案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将无法拿到国家的补贴。
该《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地方需要在5月1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称,从能源局的角度,下发该通知目的是希望能够将可再生“十三五”规划更好地落实,缓解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难题,从通知的内容可中可以看出,对于电力消纳问题尤为重视,各地方安排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新增建设规模及其布局的前提条件,是要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
“但是,在如此短时间内,要求地方提出年度规划,有没有科学性,作用到底有多大,还是值得怀疑。”该人士同时表示。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出力受限,消纳矛盾日益突出,弃风弃光现象严重。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仅弃风的电量就达到497亿千瓦时,全国弃风较为严重的甘肃地区,弃风率达到了43%,新疆的弃风率也达到了38%。
但与此同时,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却在迅猛发展。例如,按照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其中的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5亿千瓦以上。但是截至2016年底,中国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达到了7742万千瓦,仅去年一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就达到了3454万千瓦。如今年新增装机还在3000万千瓦以上,意味着今年底就可实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
“光伏是一个与政策紧密相关的产业,但是一段时间来,个别政策与现实的脱节,已经难以保持政策的有效性和严肃性,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的研究员红炜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具体而言,该《通知》提出,风电要平衡好建设规模与电力送出和消纳的匹配关系,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并网规模不低于规划中提出的并网规模,未达到保障性利用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制定高于规划中提出的并网规模。相应建设规模要统筹考虑前期已下达年度建设规模、特高压外送基地建设规模。
对于光伏发电,则要求分别明确分年度各地方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西新增建设规模。明确提出,除了专门以外送太阳能电力为主的特高压外送基地,原则上各特高压外送基地光伏发电配置总规模不超过200万千瓦。对于生物质发电则要求尽快生物质发电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