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股份及大股东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科达股份及大股东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更新时间:2010-7-28 0:05:35 上交所27日宣布,对科达股份、公司前董事长刘双珉等以及公司大股东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同时,上交所认定刘双珉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根据上证所公告,科达股份2006年收到4671万元土地补偿费用时,人为地冲减其他单位的应收款项。2006年底科达股份将收到相应单位的工程款直接汇入科达集团账户,并由后者占用该款项。此外,科达集团在08年12月以土地补偿款的形式将上述款项归还科达股份,上述款项被计入后者2008年度收益,该事项未履行信披义务。另外,科达股份自2007年以来一直与科达集团存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也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披义务。 上证所表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决定对科达集团及科达股份予以公开谴责;对科达股份前董事长刘双珉,董事吕江、前董事兼总会计师张天堂、前董事会秘书韩晓光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刘双珉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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