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小夫:避免法律风险须加强法律经营意识
汤小夫:避免法律风险须加强法律经营意识 更新时间:2010-7-12 0:04:26 避免法律风险须加强法律经营意识
汤小夫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风险的成因最重要的首先是法律意识不强,重市场风险的防范,轻法律风险防范。另外重事后救济,轻事先防范。第三,内部防范风险的机制不完善,比如合同和审查,大额交易审查,交易过程中法律文本的审核;第四,在高额利益的驱动和诱惑下,做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此外,立法不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规的制裁力度不足,导致公司冒险经营。
为此,公司要避免法律风险,首先要加强法律经营意识,关键是放在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建立防范机制,完善制度,建立预警机制。随后是完善立法、司法保护、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