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发布不同层级公司迎来差异化监管安排
为提升挂牌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1月3日,《公司治理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制定《公司治理规则》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新三板挂牌公司经营水平、股东结构、公众化程度等因素,对公司治理作出了五方面差异化的监管安排。一是精选层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公司审议影响中小股东重大利益的事项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二是精选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公司在审议需要单独计票的事项时应提供网络投票;三是精选层公司应采取累计投票、独立董事制度;四是精选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时,一定比例的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顺序;五是明确三个层级挂牌公司在审议和披露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时适用差异化的审议标准。
此外,《金融时报》记者还从全国股转公司处获悉,为实现制度平稳过渡,挂牌公司章程需要根据《公司治理规则》进行修改,或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公司治理规则》改选与聘任的,应当于2020年5月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