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首例注会限制期内违规交易股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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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首例注会限制期内违规交易股票案

证监会通报首例注会限制期内违规交易股票案 更新时间:2010-11-20 7:54:55   五家公司违规咨询遭查处 并澄清未有对华夏基金开展调查

⊙记者 周翀 ○编辑 阮奇

昨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我国第一例注册会计师在限制期内违规交易股票案,以及五家公司违规咨询遭查处的情况。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并澄清,未有对华夏基金开展调查或非正式、正式立案的情况。

负责人说,对股指期货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也有发现涉嫌违规的情况,但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进展到立案稽查阶段的案例。”

注会刘某贪小利犯案即悔

根据通报的情况,时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刘某,在审计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据调查,刘某是2006年吉林制药年报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和签字会计师。自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吉林制药委托之日起,至年报公告后5日期间,刘某先后共计买入“*ST吉药”股票1.87万股,卖出后获利35995.96元。

证券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证监会认定,刘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决定没收刘某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罚款。

据介绍,刘某在卖出股票后即已意识到犯下严重错误,在查处时积极配合了监管部门的工作。

有关负责人表示,证券法之所以设定上述限制,是因为为上市公司服务的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律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有机会掌握市场上一般投资者所无法知悉的重要信息。如果上述机构和人员在限制期内从事相关股票交易,不仅会造成利益冲突,对市场上的其他投资者来说也有失公平。

他提醒,证券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业规定,勤勉尽责地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对广大投资者负责,不得违规在限制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牟取不当利益。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对此类案件一经发现,必将严肃查处,以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夸大宣传被查

昨日,证监会还集中通报了一批受到行政处罚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其中不乏当年市场上的知名公司,分别是:深圳华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股海观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智多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力投资顾问公司和深圳前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证监会调查发现,上述5家机构及其部分从业人员曾经在股评电视节目中发表夸大、误导性言论并承诺投资收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以华鼎财经为例,2004年至2006年,华鼎财经分别与多家省市级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播出股评栏目,同时聘请多名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在节目向公众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在节目中,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使用了大量夸大、误导性以及承诺收益的表述,如“今日免费送股,下周即将涨停”、“重拳出击,九月启动即将暴涨的翻倍低价股”、“大海航行靠舵手,股海搏击看华鼎,现加入会员,即可得到知名专家亲自指导,助你轻松获利”等等,吸引投资者成为华鼎财经的会员。

证监会最终认定,这5家咨询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及证券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公司分别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华鼎财经、上海天力、深圳前沿被撤销咨询业务许可,股海观潮、深圳智多盈被责令改正。上述公司中的36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撤销业务资格、警告、罚款或市场禁入等处罚、处理措施。

有关负责人强调,上述违规广告宣传、招揽客户的方式,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正常判断,损害其合法权益,并且对咨询业务和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危害性很大。2005年前后,咨询机构夸大宣传及开展所谓会员制业务的情况较为普遍,经过大力整顿,目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咨询业务环境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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