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
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 更新时间:2010-7-30 0:00:22 证监会29日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案件。 第一起内幕交易案是,*ST得亨董事会秘书由春玲参与了公司重组的全过程,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由春玲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其管理的“李跃、柳凤莲”账户交易*ST得亨股票,构成内幕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得亨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跃、柳凤莲”账户资金主要来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对由春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同时担任辽河纺织董事长的*ST得亨董事长赵利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在另一起内幕交易案中,2008年初,时任深天健董事、总经理姜永贵在知悉深天健2007年度业绩快报信息后,卖出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5450股,规避损失2964.2元,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对此,证监会决定对姜永贵处以8万元罚款。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