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2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证监会通报2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更新时间:2010-4-20 22:58:43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中国证监会20日通报了对湖南泰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佘鑫麒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调查发现,2005年至2008年间,泰阳期货深圳营业部先后聘任叶某等4人作为市场客户部经理,从事客户开发业务。但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其中2人未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另2人通过考试,但尚未取得从业资格。
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构成“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行为,对泰阳期货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泰阳期货总经理、时任泰阳期货深圳营业部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3万元的罚款。
四川圣达实业的案件则涉及其董事、总经理佘鑫麒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两次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买入“四川圣达”股票,共获利14.19万元。
证监会认定,佘鑫麒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对佘鑫麒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7.03万元的罚款,同时市场禁入3年。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一直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市场违法行为,今后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强调,依法、合规经营是证券、期货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各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强化守法、合规意识,严格依法开展业务,不断完善内控制度。